问题 |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关于子女抚育费用之诉求送达至法院,有关权益与义务应依子女实际需求及双亲实际负担能力,综合考虑并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予以综合判断:
1.若具备稳定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用应根据该父或母月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支付;此比例通常在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范围内,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具体比例可予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宜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针对无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用的额度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同时参照前述比例进行划定。 如存在特殊情形,抚养费用可相应增加或降低上述额度。 3.如需定期给付抚养费用,亦可视情一次性全额支付完毕。 4.如父母一方无故缺席,拖欠抚养费用,可视具体情况,采用财产抵押等方式来填补相关漏洞。 5.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即达到法定独立生活年龄,抚养费用给付义务一般应截止到此年龄节点。 但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尚未取得劳动收入并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未成年人,父母可予适度宽限,直至他们能够承担起自己的生活开支。 6.当涉及两名子女的抚养问题时,通常做法是: 由双方各自承担养育任务时,互相无需额外支付抚养费用;而若均由单方面负责,则另一方应按照每月定额向抚养方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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