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死后未成年孩子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法律规定下,若父亲不幸离世,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将自动转移至母亲手中;而若母亲过早辞世,则孩子的监护责任将自动交付至父亲肩上。
然而,如不幸的是父母双双离世,那么此时便视乎家族中是否存有具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如有以上人员存在且父母均已过世或者父母无法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他们有权向法庭提出申请以夺回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监护权。 另一方面,倘若家庭中有具备抚养能力的哥哥姐姐,当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弟弟妹妹时,他们亦可主动出面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以确保弟、妹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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