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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交孑女抚养费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若有一方因缺乏经济收入甚至身份不明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配偶的扶养费用时,则可从其财产中折算出适当的金额来充当孩子们的生活费用。
倘若缴纳扶养费用的一方出现了逐步减低给付金额的状况,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形给予减小补给额度。
此种情形通常表现为原本承担大额抚养开支的抚养人由于长时间遭受疾病困扰或失去劳动能力,以至于经济状况极其困难,已经无力按照原先约定的金额支付扶养费用,但是抚养对象具备能够支撑孩子基本生活所需的大部分费用的能力。
在此前提下,支付扶养费用较少的一方可要求适当降低补给额度。
(2)在特殊情况下,若有家长故意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开具、下达的关于支付扶养费用的官方文书,包括判决书及裁决书,这时,另一方则有权向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其他关涉此事的相关单位以及个人也都需要尽力提供各方面协助予以处理。
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果未被执行者拒不履行的是离婚协议书中所明确规定的应该支付的扶养费用,那么另一方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是需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利用先前签署的协议作为证明材料,具备充分说服力地向法院申请,强制另一方完成应尽到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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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