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没有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没有抚养权的情况有:
(1)男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影响孩子成长的; (5)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6)女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男方处于较好生育期的。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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