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明,若有孩子则需要孩子的身份证明,起诉书,需写明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及起诉离婚的原因,若是因为对方家暴或第三者插足等,需准备相关材料作为关键证据。法院受理以后,会安排人民调解员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会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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