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要由谁来担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其监护人:
(一)父母;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兄、姐; (四)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如果是成年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经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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