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视权的行使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 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