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中的犯人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服刑人员享有结婚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推行婚姻自由原则,即只要当事人满足主体资格条件并完全出于自愿意图缔结姻缘,便可前往任意一方的户籍地或常驻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 然而,由于受到服刑期间的限制,当事人无法直接面对面赴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办证流程。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与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在监管场所内完成结婚手续的相关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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