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家怎么公平处理房产纠纷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家庭财产分割纠纷若经双方协调无法达成共识,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原告方通常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证据材料:(1)户籍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或者由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相关行政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
(2)如当事人患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疾病者,则需同时递交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例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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