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传染性疾病:其中如果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是不建议结婚的。
2、不可能进行正常性生活,且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 3、如果有精神疾病,比如说精神分裂,抑郁症,躁狂症等,不建议结婚。 4、如果发现一些重大的癌症相关疾病,建议双方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9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10条 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