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继承人之一能否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地产拆迁的情况中,其中的一位合法继承人倘若满足了特定的条件和要求,便具备了附有法律效应的权利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存在多位法定继承人并且在遗产分配和权益享有等方面未能达成共识,那么这无疑将导致纷争的产生。 通常而言,只要其他的法定继承人明确地表达出他们的放弃意愿或授予这位继承人全权代表的权利以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或者依据遗嘱的规定,这位继承人拥有独立处理遗产的权力,那么他就能够顺利地完成手续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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