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继承权怎么分配房产税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继承权以及房产税分配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留存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若有遗嘱存在,其内容将成为分配财产的重要依据,通常依照遗嘱所载明的条例分配给相应受益人。 倘若并无遗嘱遗赠,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遗产分配。 在此种情况下,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份额应保持相对平衡,即通常情况下应平均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离世前对其承担了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增加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 反之,若有具备抚养能力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对其进行惩罚性处理,即不分或少分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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