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继承权需要法院确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征收与遗产继承问题,并不总是需要依赖于司法机构予以确认。
通常情况下,若各继承人对于征收及遗产分割事宜并无异议,且能够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方式,妥善地完成补偿权益划分的话,是不必寻求法院裁决的。 然而,倘若各继承人在相关问题上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此时便有必要通过司法程序来明确各自应享有的权益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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