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死亡,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母系亲属不幸离世之后,其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其所有的子女、配偶以及生身父母。
这些子女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以及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配偶则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合法伴侣; 至于父母的范畴,则既涵盖了生父、生母的身份,也兼顾到了养父、养母及与之建立抚养赡养关系的继父母身份。 当面临遗产分配问题时,通常的做法是在平等原则的框架下,让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享有遗产份额,但是如果出现了特例,例如对于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或赡养义务并与之长期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此时他们有权额外多获分配一部分财产; 同时,那些具备抚养及赡养能力的继承人,如未能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将可能被剥夺甚至减少遗产分配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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