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继承权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撼动子女对于其父母遗产的正当权益。
无论是已正式结婚所生下的孩子,还是在没有婚姻关系之下生育的孩子,或者是通过领养而得到抚养的孩子以及与己存在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皆有权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来享受父母离世之后所遗留下来的财产。 在父母离婚之后,尽管他们各自有了新的家庭,但子女作为亲缘关系依然明确的法定继承人,其地位并未受到任何改变或影响。 然而,若在父母离世后,他们通过合法且具有效力的遗嘱方式,对自己的遗产进行了其他的规划和安排,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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