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哪些类型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遗嘱的形式主要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书证遗嘱等多种形式。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手书,并须签署遗嘱人姓名,再于年月日栏位注明日期。
代书遗嘱,则需遗嘱人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全程参与并直言见证,由其中一名见证人负责代为书写,然后遗嘱人与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字,在年月日栏目注明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打印遗嘱同样要求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并在签名处注明年月日的具体信息。
至于录音录像遗嘱,也必须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该在录音录像中留下自己的名字或肖像,同时注明录制时间。
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遗嘱人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当紧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如果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方式重新设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公证遗嘱则需要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6: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