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到公证处提供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由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这一事务,前往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公证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如下必备材料:
一是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文件; 二是证实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死亡证明文件; 三是体现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四是能够证明该房产所有权的房产证以及其他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五是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例如遗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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