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丈夫死后谁有权继承财产给妻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再结合婚姻之后的配偶过世后,这位二婚夫妻中的另一半通常享有在法律层面上的继承权。
然而,具体能够获得多少继承份额以及行使什么样的继承权益,往往会涉及到多个复杂的影响因素。 例如,该配偶的亡故者是不是已经预先留下了遗嘱?如果确实存在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且真实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遗嘱中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遗产的分配。 反之,如果并未发现任何遗嘱的踪迹,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程序来处理。 在法定继承的框架下,除了该配偶之外,亡故者的亲生子女(无论是否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或者与之存有着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亡故者的父母都是被法律列为排在首位的继承人,并且这些人通常都应该享有平均分割遗产的权利。 当然,对于其中有特殊困难似生活于困境之中并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应当给予他们适当的照顾和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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