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配偶和子女谁先确定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约定,配偶与子女在继承过程中的权益地位处于同等的位置,并无先后顺序或优先确定关系的说法。
具体而言,配偶通常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伴侣,而子女则包括了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些人均可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将依据法律所规定的比例来进行遗产的分配。 在一般的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上应保持均等的原则,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面临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理应得到适当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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