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子女的继承权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异父母所生育的儿女同样享有着与婚后所生的孩子平等的继承权利。
只要这些离异父母所生育的儿女与继承财产者之间存在着血缘亲情关系,并且对方没有借助法律认可的有效遗嘱来剥夺他们的继承份额,那么这些离异父母所生育的儿女将具有资格继承这些继承财产者所留下的财富和遗产,这其中包含了但不仅限于房产、汽车、储蓄账户、股票以及其他各类资产。 然而,若出现未能履行赡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可能会面临到遗产份额减少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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