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财产继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乃是依据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将其拥有之财产进行产权的转移,最终由合适的继承人全权继承。
就法定继承而言,妻子或丈夫、子女以及父亲或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优先权,而叔叔、阿姨、祖父和祖母则居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的位置。 只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健在并存在,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无法参与继承;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离世,则剩下的财产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然而,在遗嘱继承这一方面,无论是第一顺位还是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应遵循遗嘱至上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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