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人能否主张可否指定代理人继承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遗嘱人并无权指定代理人来代为继承其财产。
在遗产传承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由具备法定资格的继承人依法行使继承权。 因此,指定代理人继承遗产这一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究其原因,继承权的产生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它直接赋予了特定继承人相应的权益,而这些权益无法通过代理的形式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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