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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继承权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判断子女之继承权利时,我们首要关注的便是子女与其被继承人之间所建立的亲情联系。
这里所谓的“子女”,除了狭义上的婚姻所生子女外,还包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受抚养关系制约的继子女等种种类型。
若在情况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以上提及的各类子女有权获得平等的遗产继承权。
对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而言,无论其能否证明与亲生母亲或父亲具有血缘关系,均可依法享有对等的继承权。
然而,养子女若与养父母间确立了合法收养关系,亦将拥有相应的继承权。
至于受抚养关系制约的继子女,无疑也是享受继承权的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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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