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书办理遗嘱继承权需要不需要交什么费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遗嘱继承权公证费用:各地差异较大,约在100~400元之间。
遗嘱仅具有声明效力,不涉及财产转移功能。 待立遗嘱人离世后,继承人须根据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并于房产管理局完成变更手续。 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时不动产价值的2%收取。 二、法定继承是否必须公证?答案并非如此。 只有涉及过户的遗产才需进行继承公证。 对于其它遗产,各方若协商无异,无需公证(如现金类)。 三、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需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申领者,需出示有效委托公证书及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4.遗产所有权证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的亲情关系证明。 如属非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尚需提供其与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祖辈、外祖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证明; 6.已故法定继承人,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间的亲情关系证明; 7.无意愿再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除亲自至公证处声明外,需提交经公正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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