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书写合法有效的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遗嘱公证手续时需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首先,遗嘱订立者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立遗嘱的意识应属真实不虚,且不得有受欺诈、胁迫之情事; 再次,遗嘱内容及订立流程均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 最后,在遗嘱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必须确属遗嘱订立者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事宜可由遗嘱订立者亲自向居住地所在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只要符合接办条件,该公证处在收到申请后会予以受理。 接着,公证处在经过认真审察之后,若认为具备出具公证书的资格,则会由公证员起草公证书草稿,并且将卷宗材料上报审批。 待审批通过之后,公证处会按照既定或经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以确保其合法有效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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