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个人不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杀害被继承人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者将无法获得遗产继承权力;
未尽到保护和抚养被继承人的义务,使其遭受虐待或遗弃情况严重者,亦不能取得继承权; 对于伪造、篡改或者故意销毁遗嘱的行为,将按情节轻重分别判定继承权是否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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