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能否继承全部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配偶中任意一方离世时,另一方并非必然可以全额继承其全部资产或是遗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任一方过世之后,其与伴侣共同拥有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安排,否则应首先从这些资产中的一半划分出来归属于尚存的伴侣所有,剩余的部分则被认定为逝者的遗产,等待着他/她的继承人前来继承。 在此情况下,若存在书面遗嘱的情况可以按照遗嘱上的内容执行。 而如果遗嘱并不存在的话,则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处理。 法定继承牵涉到以下两个重要原则: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包括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任一方; 其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遗产,只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无能力继承的情形下方可成为遗产的合法持有者,他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继承过程在逝者死亡之时即刻启动,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动用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或无法行使其权益时才能行使自己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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