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可继承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宅用地的使用权益在法律框架内不可视作遗产进行传承。
宅基地使用权这一独特的用益物权形式,严格来说并非纯粹的财产所有权范畴,因此无法视为遗产予以继承。 实际上,当某位继承人逝世之前,有关宅基地使用权并未成为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相反,它属于整个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一种权利。 一旦该继承人离世之后,虽然家庭关系仍然延续,但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并未在生前进行彻底分割,所以依然作为家庭共有的财产存在,而非继承人个人拥有的私人财富。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显然不适合被作为遗产继承给特定继承人。 然而,我们应该明确,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却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而且一旦继承人得以继承此类住房资产,那么他自然而然也就取得了该处宅基地的相应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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