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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遗嘱的房子如何办理继承过户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为了通过遗嘱方式进行房产继承人变更,您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时,应该准备如下文件资料:
首先,您必须出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确认其过世的事实;
其次,您还需提供经过公证处公正的遗嘱,此时的遗嘱必须准确地描述出房产具体的分配细节以及需要办理过户的受益人信息;
再者,证明该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以由被继承人本人持有的过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来实现,当然,如若被继承人在购买此套房产时已工作了相当长的时间,那么可能存在当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合并为一的情况,对此,您需要同时出示这两份证书作为证明;
最后,您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对于放弃继承该房产的明确承诺,或者获取到继承权公证书,亦或是人民法院给予拟继承该房产的当事人继承权利的有效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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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