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问题之时,我们有固定的步骤和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遗产的范围和确定性。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将共有的财产从整体分割出来,将其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视为真正意义上的遗产,并以此作为偿还债务的基石。 其次,我们要对继承人承担的债务进行严谨的划分和鉴别。 仅当明确认定这些债务为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时,才需遵循限定继承的原则来完成清偿事务,换言之,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上限,如果不足以支付全部,可以继承人为单位,依比例分摊。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清偿债务的确切程序和顺序。 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应首先偿付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所负担的债务。 在偿付完毕后,才能将剩余资产作为真实存在的遗产,然后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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