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有效的方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通过书面声明来实施。
若是于诉讼发生之前做出的决定,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表明意愿; 采用口头表达方式的,当事人必须在现场明确表态且得到本人确认,或者有其他充分的证据佐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亦应视为无效。 若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以口头方式向司法机关表示放弃其权益,且在书面记录中签字确认无误,那么此种放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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