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婆婆的遗产归属哪些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公公婆婆所遗留之遗产,是否应界定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需要视乎该遗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抑或结婚之前就已获得。
若此种遗产是在双方尚未缔结良缘前已然承袭而来的,那么其便不成为了夫妇双方的公共财物; 反之,若是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后才得到的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就应当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时产了。 然而,如果公婆生前已经明确表示过这份遗产仅将由某一方来继承的话,那么这部分遗产将会被认定为主继承人的私有财产,而非夫妻的共享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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