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产申请人对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和政治权利享有相应的保护权益;
(2)严格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本身的财产权利,具体类别如下所述: 首先包括对国家或集体财产使用权进行申请的权利,: 公共财产使用权,如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所有类型; 其次是被继承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权利; 再次是被继承人在某合同中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等; 此外,还应涵盖被继承人对于的继承权、受遗赠权以及劳动工资权等权益。 (3)并非直接由遗产申请人享有的财产权利范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其次是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处置的个人财产; 再者是被继承人的配偶个人财产,该配偶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最后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的配偶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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