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处有房产可在一个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对房地产遗产进行公证,应携带妥当的相关文件资料,前往不动产所归属的地方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公证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果确认申请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全面,以及申请公证的事宜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和充分性,则应该从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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