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财产公证必须得本人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公证事务时,未必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席,然而若涉及诸如委托书、声明书、遗嘱认证、领养关系以及确认生存状态等人身权利相关的公证事宜,则当事人必须亲自到现场。
根据国内法的明文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都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事务,然而涉及遗嘱认证、生存证明、领养关系等一系列具有特殊含义和要求的公证事项,仍需当事人亲自参与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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