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十三条对自然人享有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权利予以明确,同时还赋予了权能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特权。
自然人可依本法规制设立遗嘱,以分配自身的个人财产,并且可挑选其法定继承者中的某一人或者若干人为财产继承人。 自然人亦可行使立遗嘱之权,将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乃至法定继承者之外的组织与生人。 自然人更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遗嘱信托策略安排个人财产。 但是,遗嘱内容须完全代表立遗嘱人自由意志表达的真实心迹。 立遗嘱人有责任必须全面且真实地展现其针对财产的分配愿望,禁止受他人操控或诱导产生偏颇想法。 此外,遗嘱所赋予的遗产限定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物。 换言之,遗嘱人仅能支配自己的财富,禁止对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进行干涉。 再者,遗嘱中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财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此举旨在保障继承者的利益,确保持续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遗嘱分配中,应当预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这是对即将出生的胎儿权益的保护措施,保证其在今后能享有适当的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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