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咋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草遗嘱的过程中所必须依循的格式和相关要求,为保障遗嘱法律效力及可操作性,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
下文将详细介绍在撰写遗嘱的过程中应涵盖的主要方面: 首先,必须包含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 同时,也需提供家户背景以及制订遗嘱的原因作为补充。 其次,需要对遗产进行详尽描述,这其中包括了房屋、汽车、银行存款等各类资产,囊括的信息应包括资产名称、数量、地理位置以及相关抵押情况等细节。 再者,必须准确确认继承人或者受馈赠人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以及与立遗嘱人之间的关系及其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事项。 接下来,遗嘱的分配方式以及应该分配给每位受益对象的金额或遗产具体项目,都需要在遗嘱中清楚地列明。 然后,对于部分特定的遗产,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提出明确的规定,例如遗产的使用目的、接收遗产的前提条件等等。 此外,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手书签署,同时还需要注明遗嘱制定的具体年代、月份和日子。 而针对遗嘱的执行者,若是已经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需要在遗嘱中标注出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及地址等基本信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手书,不得经由他人代理或打印完成。 若存在多个版本的遗嘱,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应当归属于最后制定的那一份遗嘱。 在创立遗嘱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涂改或添加删除任何内容,如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建议重新书写整部遗嘱。 如果遗嘱涉及多页的形式,立遗嘱人务必在每张页面上均进行签字,以保证所立遗嘱整体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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