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您应该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提交户籍注销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死亡证明手续;
2、其次,您需要前往所在地区或市级公证机关办理有关的继承权公证事宜,因为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形式。 在这里,您所需提供的详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已故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相关凭证; ③被继承人与其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④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⑤如有遗嘱的情况需要提供额外的资料,即被继承人所留下的遗嘱。 3、接下来,您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的申请人即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您必须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完整的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以及遗嘱公证文书或者接收遗赠的公证书,当然还需加上契税的完税凭证。 4、值得注意的是,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相比,遗赠则不同,在此种情况下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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