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儿身为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为被拆迁人,依法享有其应得的拆迁补偿权益。
反之,若是父母亲成为被拆迁人,女儿则无缘分享拆迁补偿款项。 然而,在不幸发生父母双亡后,如未能留下有效遗嘱时,其女儿有权以继承人身份分享该笔拆迁补偿款项。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在男女之间施行平等原则。 同时,以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看待,他们对遗产所享有的继承份额,通常应该保持均等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