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死了谁继承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逝去的子女尚无留下遗嘱时,其所有财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交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进行共同继承。
而若是被继承人已然明确在世的情况下立下了财产分割的遗嘱,则应依循所立遗嘱上的股权分配方案对遗产进行处置和分配。 自财产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如有继承人选择放弃这一权利,他必须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声明愿意放弃财产继承权。 反之,若在遗产程序展开时,并未有相关声明,可视为这位继承人仍然认可财产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确定,遗产的继承次序为: (一)首先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二)其次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 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的实体权益。 当遗产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如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场,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无需承担财产继承义务;若确实无任何一位第一顺位继承人能够继承财产,其剩余部分将全权交给第二顺位继承人处理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