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需注意:
首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未曾获得过见证能力证明的人士均不得担任见证人职务; 其次,受继承人、接受赠与者也被明确排除在遗嘱见证人之外; 最后,对继承人、受遗赠者持有直接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的人同样没有担任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请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0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以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的人们,还有那些与继承人、受遗赠者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他们都将无法充当遗嘱见证人的角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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