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债务重组如何解释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需要注意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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