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要拆迁了分了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子拆迁后所分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得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拆迁分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只归某一方所有,那就通常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俩在婚后,农村老家的房子进行了拆迁,随后分得的新房,这种情况下,新房就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然而,要是房子是在婚前,由一方个人出资建造或者通过拆迁补偿款分得的,一般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像某位村民在婚前自己出资建造了老家的房子,之后房子拆迁分得新屋,那这新屋就归他个人所有。 另外,拆迁安置协议也起着关键作用。 如果该协议明确规定了房子的归属,那就应当依据协议来判断。 要是协议上写得清楚这房子归谁,那就按协议来确定其财产性质。 总之,判断农村拆迁后分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房子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以及相关协议等多方面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地得出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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