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房产一方卖出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涉及的是夫妻共同房产,要是其中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房子给卖了,那么这个合同很有可能是无效的。
这里面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话,意思就是在交易的时候,第三人压根不知道并且也不应该知道这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是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的。 要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就把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给卖了,然而要是第三人是善意购买的,也支付了合理的价钱,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时候另一方要是主张要追回这所房屋,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但要是第三人明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这所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还去购买,那么这个合同就很可能因为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而变得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且把房屋给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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