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商要协商哪几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商一般涵盖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子女抚养问题,这里面有子女究竟归哪一方抚养,这涉及到孩子日后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很关键,是按月给、按季度给还是按年给,以及具体的数额该如何确定,同时还要明确探视权的相关事宜,比如探视的时间、频率等。 其次是财产分割,要清楚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像房产的归属、车辆的分配以及存款等各类财产的分割方式都要细致商讨。 再者是债务承担,得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怎样共同承担,以及各自个人债务的界限在哪里。 还有其他一些事宜,比如离婚后一方的居住安排,是继续住在原住所还是另行寻找住处; 以及是否需要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等。 协商必须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要充分顾及到双方以及子女的利益。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诉讼过程会比较复杂,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所以,在协商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能更好地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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