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的男女财产需要做婚前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第二次婚姻建立之前,男女双方是否选择在法律层面上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公正,这是基于他们个人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若双方的财产状况相对复杂,或者他们期望能够清晰地界定各自婚前财产的所有权,那么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一种明智之举,它能有效地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纷争,使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感到更为安心与稳定。 然而,如果双方的财产状况相对简单,且相互之间充满了信任,那么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也并非不可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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