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婚前加名字有用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于婚姻存续期间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增加另一方之姓名,往往有着实际的成效,其实际效果或许意味着向配偶赠送了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所有权。
然而,具体的权益分配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在进行财产添加姓名之时所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或者强制手段等等。 在未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项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所有物,亦或是按照各自的比例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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