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婚前买房加我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婚姻案件中,丈夫在婚前购买房子并将其配偶的姓名添加到房产登记簿上的行为往往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这也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讲,您对于该套住房拥有一定程度的权益与所有权。 当涉及到深度的资产分割问题时,法院将会全面考量并权衡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做出的贡献以及婚姻持续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您在这套房产中所享有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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