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被另一方使用如何追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无论是否经过公证亦或有无书面协议,都应当视为个人所有。
如若在婚后被配偶方未经本人许可便擅自挪用,作为财产权人的你完全享有追回该项财产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理解并收集相关证据是至关重要的步骤之一,举例来说,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去向、具体用途以及使用频率等等各项信息。 随后,我们建议你尝试与配偶进行沟通,商讨如何解决此争议,并请求其归还所占用的财产。 倘若协商无果,那么你可以考虑诉诸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据所掌握的证据以及具体案情做出公正的裁决,要求配偶方将所占有的财产归还给财产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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