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买房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房产贷款尚未偿清之际,如果有一方打算再次购买房屋,首要任务便是对其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裁决中的房产以及房贷所有权及责任分配进行详尽解读。
若发现尚未偿还的房贷依然与打算购入新房一方有着直接关联,这将极有可能对其未来购房时所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以及贷款利率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优先与原有的放款银行进行房贷事宜的协商,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提前还清款项或者是更改后续还款人。 然而,如果协商无果的话,那么可能就需要耐心等待直至房贷全部还清之后才能考虑购置新房,这样做可以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纠纷以及信用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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